各相关学院、地调项目组:
为进一步指导和规范地质调查工作,加快推进“三大转变”,推动新时代地质调查工作转型升级,中国地质调查局组织制定了《区域地质调查技术要求(1∶50 000)》(编号DD2019-01)、《固体矿产地质调查技术要求(1:50 000)》(编号DD 2019-02)、《水文地质调查技术要求(1:50 000)》(编号DD 2019-03)、《水文地质调查图件编制规范第1部分:水文地质图编制(1:50 000)》(编号DD 2019-04)、《水文地质调查数据库建设规范(1:50 000)》(编号DD 2019-05)、《工程地质调查技术要求(1:50 000)》(编号DD 2019-06)、《环境地质调查技术要求(1:50 000)》(编号DD 2019-07)、《地质灾害调查技术要求(1:50 000)(编号DD 2019-08)》、《生态地质调查技术要求(1:50 000)(试行)》(编号DD 2019-09)等9项标准,现予印发,请遵照执行。